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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来源: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2月1日电(作者 汪毅夫)过了新历年,就该过旧历年了。新历又称阳历、西历或公历,旧历也叫阴历、中历和农历。我们现在通用的历书,是新旧合历:新历元旦(1月1日)乃至新历年的每一天,都标有相对应的旧历日期;旧历元日(正月初一日)以及旧历年的每一天,也有相对应的新历日期。左玉河先生在《评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里说:“民国成立,将传统的阴历改为阳历,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影响甚大。改用阳历是民国革故鼎新、万象更新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标识和体现。但在推行阳历的过程中,阴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民众除民国纪年外对阳历并未完全接受,从而形成了历法上的'二元社会’:上层社会——政府机关、学校、民众团体、报馆等,基本采用阳历;而下层民众——广大的农民、城市商民等,仍沿用阴历”,“按照临时大总统令和参议院决议,1912年2月,内务部编撰的新历法颁行全国。这部《中华民国元年新历书》,是以参议院决议四条为原则编撰的,与旧历书相比,其特点有三:一是新旧二历并存;二是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三是旧历书上吉凶神宿一律删除”。新旧合历,于民称便,所以迄今仍然通行于全国各省。我曾见福建闽侯某家的一份民间文件,该文件系为父母寿辰向亲友征求贺诗贺文的启事。文中“本年11月11日(旧历九月二十五日)、8月5日(旧历六月十六日)欣逢家严、慈七十双寿”和“谨择9月27日(旧历八月初十日)”等语就使用了新旧合历。这在当年让受件人确知特定日子的新、旧历日期,也让我于今查考并确知该文件的发表年份是1925年(原文未署发表年份)。文件里有“自台湾割让后,闽人尤有切肤之感”之语,则是闽、台两地密切关系之一例证也。
在我国台湾省,阳历的推行和新旧合历的通行,要提早近20年。1895年,日本侵略者占据台湾后,即将中国的光绪年号改为日本的明治年号,并推行新历、废止旧历。应该说,改用日本年号和废止中国的旧历均属于文化侵略,是政治上的严重问题;推行新历而不通行新旧合历,给台湾人民的农事安排和日常生活造成困难,则是技术上的严重问题。“自台湾割让后,闽人尤有切肤之痛”,当台湾人民苦无新旧合历,福建人民及时编印了“专售台湾”的新旧合历。我曾见1929年泉州继成堂编印的新旧合历《庚午年通书便览》,书之扉页有“专售台湾”字样,书前有“参校门人”400人名录,其中“台湾门人”凡140名。泉州继成堂编印的“专售台湾”的新旧合历,在日据时期的台湾、在台湾的日据时期,历年都是销畅书。
附带言之,在日据时期的台湾户籍誊本上,汪家亲戚、台湾彰化吴家长辈吴凤年、汪攀夫妇的生年分别被登录为日本的“元治元年”(1864)和“明治元年”(1868),日本侵略者不但簒改中国的光绪年号,还篡改中国的同治年号,其文化侵略的野蛮程度,此即明证也。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