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支持创业创新
主要有三方面:一个是企业在2018年1月1号开始新购进的设备跟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一次性的进行成本扣除,还有就是2018年1月1号起,取消了委托境外研发机构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得加息扣除这么一条限制,就是从2018年1月1号开始,委托境外机构经营研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能够享受加息扣除的税收政策;第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年限由5年延长到了10年。
从政策执行的效果从前三季度来看,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享受了75.6亿元, 2017年度浙江企业研发费用加息扣除额达到了609.8亿元,同比增长了52.6%。
五个减税的自选动作
除了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浙江还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规定,在允许的幅度范围内出台五个减税的自选动作,分别是:
提高A类企业、B类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的幅度,原来A类企业、B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幅度由部分市县人民政府来确定,这次省政府统一了减免税的幅度标准,统一规定A类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类企业按照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是按照减征80%;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来执行,原来这项应税所得率的确定也是由各个市县自行确定,这次为了统一减轻企业的负担,全省也统一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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