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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陈明文。(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1日电/英派大将、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去年搭高铁失而复得的新台币300万现金案,涉违洗钱防制法等罪,嘉义地检署经过半年调查侦结,查无不法,今天作出不起诉处分。
综合台媒报道,嘉义地检署肃贪组依贪污治罪条例之财产来源不明、洗钱防制法、税捐稽征法等罪嫌,调查陈明文300万元案,1日侦结不起诉处分,理由是查无具体不法事证,侦办期间传唤同车的前检察长凌博志证称,与陈明文有私交,但不知道与他搭同一班车,且也没遇到。
2019年9月3日陈明文带着一卡行李箱搭高铁北上,人下车,行李箱未带走,里面有新台币300万元现金,后来由次子陈政廷出面领回,他宣称是父亲给他到菲律宾开珍奶店的资金,但外界质疑是政治献金。
检方调查,陈明文供称新台币300万是9月2日晚上由妻子廖素惠交给他,但他未说明是给儿子拿到菲律宾创业用的,事发后,廖素惠看到报纸才知道,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笔钱是廖素惠向姊姊陈素钟借的,从外甥的帐户提领出来的,原本要用于支付朴子及嘉义市服务处的装修费用。
检方认为,陈明文夫妻2019年申报的所得及财产状况,可知并非没有能力支付这300万元的工程款,且陈明文的收入来自存款利息、寿险分红、廖素惠持有的股票基金、投资等多项来源,显见2人的资产远超过300万,但陈明文甘冒遭窃风险而提现金搭高铁,有违常情。
检方追查其金流,无积极证据可以认定300万是不法所得,此外,勘验高铁高雄至台北各站月台监视录影画面,都没有发现与陈明文提相同或相似的行李箱。
侦办期间,嘉检传唤陈明文及妻子廖素惠、陈政廷、陈素钟及其儿子等5人、前检察长凌博志到案,并北上就讯高铁人员,比对追查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