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伦理学领域的探究与批判之后,康德又将目光转向政治学领域——探讨启蒙的意义和必要性。在1794年发表的《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启蒙?》一文中,康德定义“启蒙就是从他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中走出”。普通民众乐意终身羁留在未成年状态,原因不仅在于他们自身的懒惰和胆怯,更在于统治者的愚弄和煽动,以及别有用心地培植偏见。康德以法国大革命为例,论证“通过一次革命,也许会造成个人独裁和压迫制度的倒台,但却永远不会实现思维方式的真正变革,反而会使新的偏见成为无思想的群氓的引导”。照他的观点,思维的变革或思想的革命才是“启蒙”全部意义之所在。
由此,在四年之后发表的《系科之争》(1798)一文中,康德力主“低级的”哲学应当从神学、法律等“御封的”高级学科当中独立出来。国家设立御用学科目的在于恫吓臣民以便于统治,而个人对独立自主的追求也会受到威权和传统的桎梏以至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相反,哲学只听从理性,既不是“神学的婢女”,也不受世俗权力的束缚——哲学家应当自由深入地展开理性思考和批判。康德认为,政治和宗教是对批判最为敏感的两个领域——因此最需要加以批判——他的名言是“如果批判者不能批判一切,也就什么都不能批判”。
这也是康德念兹在兹的“启蒙的自由”,即在一切事务中公开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然而在他的有生之年,即目所见,到处是对自由的限制——“军官说:不要议论,只管训练!财政官说,不要议论,只管纳税!神职人员说,不要议论,只管信仰!……”在康德看来,对公民自由的限制只能使之日益麻木而怯懦,相反,更大程度的公民自由则有益于民族的精神自由。用他的话说,“如果自然使它精心照料的这颗种子,在这个坚硬的外壳下面发芽生长,那么,它就会逐渐地反过来影响到民族的性情,并最终影响到政府的基本原则,政府会认为按照人的尊严来对待人是非常有益的。”但可悲的是——“而现在,人更多地是机器”。
1933年,希特勒掌权。在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西奥多·阿多诺视之为“里斯本大地震的二十世纪翻版”),被马克思称为“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哲学家”的康德(连同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在德国一同被禁毁,罪名仍是宗教裁判所惯用的——散布“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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