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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公益性岗位岂能偷梁换柱 
http://www.CRNTT.com   2020-10-07 11:23:18


  中评社北京10月7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报道,“村里体谅我母亲身体不好,安排我搞道路养护,还给我发了工资。”近日,四川省通江县新场镇白鹤洞村贫困户李国龙从一卡通里取到了300元月工资,开心地合不拢嘴。

  李国龙能拿到这份工资,缘于通江县委第七巡察组对新场镇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在查阅财务票据时,一张新场镇白鹤洞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发放表引起了巡察组副组长杨红梅的注意。

  根据规定,农村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实施过渡性安置而设置的。按要求,所有补贴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给五名从事公益性工作岗位村民的补贴,为何不通过一卡通发放,而由该村村委会主任邱承恩代签代领?当中会不会有猫腻?”杨红梅觉得事有蹊跷。

  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组拨通电话,询问贫困户杨于斌等5人是否领到了公益性岗位工资;另一组赶到李国龙家里,问其是否从事过这项工作。

  “啥叫公益性岗位哦?”“村里发工资?没听说过!”杨于斌、李国龙等人均对公益性岗位不知情,表示没有拿到过这一笔钱。巡察组又通知村委会主任邱承恩到办公地点进行核实,了解其领取的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去向。

  根据邱承恩的陈述,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2018年3月,新场镇社保办给白鹤洞村下达了5名公益性岗位指标,邱承恩与该村村支部书记苟启益商议,直接将杨于斌、李国龙等五名贫困户确定为该村2018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后来,为了照顾平常支持村务工作的村民,村“两委”又决定安排闫某理、闫某和等非贫困户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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