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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重申港府不会撤回修例
http://www.CRNTT.com   2019-05-22 18:29:17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中评社香港5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在回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重申,条例草案的建议是经过审慎的考虑,政府不会撤回。他亦提到,香港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充分保障,修例建议符合《基本法》,绝不影响现有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有议员提出修订《侵害人身罪条例》,扩大香港法院的刑事司法管辖权,使法院可以审讯港人在外地所犯的杀人罪,亦有意见指应以“日落条款”处理台湾杀人案。对此李家超回应指,首先,藉修订《侵害人身罪条例》处理台湾杀人案会令疑犯因为一个在发生时不是香港法律下的罪行的行为而受惩罚,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2条中“刑事罪及刑罚没有追溯力”的条文。此外,也需要删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中的地理限制,才可以通过取证合作取得证据。

  “即使能通过修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使其不再有地理限制,由于犯罪发生在境外,香港的检控当局在搜证及传召证人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亦无法保证有关证据可获得本港法院接纳,更有可能衍生披露材料的法律问题,继而被挑战被告人不获公平审讯的权利。”李家超说,如果该人因证据未能达到举证标准而在香港被判无罪释放,在“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之下,本应该负上法律责任的罪犯变得不需要负上责任,是不理想的情况。

  至于以“日落条款”去处理台湾杀人案,李家超表示只能够处理一宗杀人案件,不能够处理之后第二宗、第三宗或将来其他杀人案,以及严重刑事罪案。每次再重新立法,根本不能够堵塞现时移交制度上的漏洞。不能够亦不应该对现时制度上的缺陷视而不见,让香港成为一个可让罪犯窝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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