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2日电/网评:实现“两清零”,体现政府与企业履责担当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纯银
日前,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通知》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11月18日《农民日报》)
每到年关岁末,农民工能否及时足额拿到自己辛苦一年的血汗钱,都将引起各级领导关注。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所好转,有些省市为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还通过实施重点监察、实行专户管理等方式,建立起一套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但时至今日,欠薪的现象依然存在。正如统计资料所显示的,2010-2018年,我国劳动者被欠薪人数总体上处于下降通道,由2010年的502.1万人下降到2018年的168.9万人,降幅达到66.4%,但远未达到清零的程度。
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已连续多年在年关岁末都部署专项清欠行动连,似乎成了长效常态维权机制的一部分,既彰显了政府清理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决心,也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清欠工作虽有一些成效,但由于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够,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加之工作机制不健全,“两清零”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同时,造成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企业之间相互拖欠造成的;有政府拖欠企业造成的;有建设单位拖欠企业造成的等。所以,实现“两清零”目标,考验着政府和企业履职尽责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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