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交通规则 美中两国关于海上事件的现有协议不涵盖中国的海警和海上民兵。因此,双方应修改现有的《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及相关附件,以适用于中国的海警和海上民兵,并努力将其纳入当前的美中海上对话。双方应努力使《中美建立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协定》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谅解备忘录》像它们有意效仿的美苏海上协议那样详细。
以太空和网络为重点 美中两国似乎缺乏涵盖太空领域的机制,也不经常讨论网络问题,但这正是动态冲突会迅速升级的领域,因为它们在支持军事行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使这些领域得到应有的重视,可以将联合参谋部对话的重点重新放在这些领域上。限制和平时期干扰对方指挥和控制网络的协议也可以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双方还可以开通热线来缓和太空危机。
新兴技术 冷战期间,美苏协议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最终包括新型激光武器和对指挥和控制网络的干扰行为。现在,美中两国需要一套类似的协议,以应对从致命的自主武器到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生物武器等新战略和技术领域升级的风险。双方可以考虑就新兴技术举行新的高级别对话,或者改变现有对话的一部分内容。
信任行动 通过更多的——尤其是在亚洲以外地区的——常规接触来促进信任行动,可能会降低亚洲内部发生意外危机的风险,并使双方熟悉对方的标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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