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人权普遍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各国的基本特征,不要把人权绝对化,也不要把人权单一化。在保护人权的时候,既要充分发挥各国公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各国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
国际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各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保护状况,高度重视各国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要为各国保护人权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不能一方面把战争难民拒之门外,可是另一方面,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提出保护人权的决议,粗暴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政。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之所以具有明显的虚伪性,就是因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希望发展中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可是,他们又没有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现在美国对其他国家发动贸易战争,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就业岗位,促进本国制造业复苏。美国这样做将剥夺发展中国家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将会使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面临困难。
在保护人权的问题上,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偏听偏信,而应该充分考虑到各国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各国人权事业发展。
中国为了保护人权成立了中国人权基金会,并且在人权基金会的基础之上成立中国人权研究会。笔者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的理事,见证了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近些年来,中国越来越重视基本人权问题,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重要的民事法律文件,确保中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与此同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社会性的法律,确保公民的社会性权利得以实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保护人权的思想,把保护人权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依照宪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执政。这说明中国在人权事业保护方面正在大踏步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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