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6日电/波兰最高法院8月2日裁决暂停上个月议会通过的强迫法官提前退休的新法律,并表示在得到欧洲最高法院裁定之前,20多名受新法律影响的大法官将继续任职。波兰总统府随即发表声明称,波兰最高法院的裁决无效,新法律将继续有效。波兰政府和最高法院之争折射出波兰与欧盟之间围绕司法改革日益尖锐的矛盾。
欧盟对波兰司法改革的不满由来已久。从2015年上台以来,波兰执政党法律与公正党一直大力推动司法系统的改革,先后通过了10多项法案,最先通过的宪法法院改革法案将宪法法院通过决定的“门槛”由现行的“简单多数”提升至“三分之二”,总统或司法部长可以申请对宪法法院法官提出诉讼。此外,司法改革还就总统或司法部长对法院法官的任命权、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等问题进行了修改。
2017年底,欧盟委员会以波兰的司法改革“严重违反法治原则”为由,史无前例地建议欧盟理事会对波兰启动《里斯本条约》第七条。该条款属于“惩罚条款”,若相关审查最终通过,波兰将遭受暂停表决权等惩罚。波兰方面一度指责欧委会决定带有政治色彩且不合法。
尽管欧盟批评波兰进行的司法改革“有悖于欧洲价值观和标准”,并可能采取措施削减对波兰的资金援助,但波兰并没有停下司法改革的步伐。7月初,波兰议会批准生效一项新法律,将波兰最高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由70岁降到65岁。这意味着现有的73名法官中约四成需要退休。然而,包括波兰首席大法官格尔斯多夫在内的法官以“任期未到”为由拒绝退休,双方至今僵持不下。
波兰总理莫拉维茨基在欧盟议会上为波兰的新法律辩护,他表示,波兰司法改革是为了解决司法机构的效率低下和打击腐败,“每个欧盟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传统塑造法律系统”。
此前,波兰最高法院表示已经要求欧洲法院对波兰法院提出的五大问题进行裁定,法院将就如何采取下一步措施接受“独立国际机构”的建议,在裁定回复之前相关法律将被暂停。“最高法院有义务在本国法律与欧盟法律出现差异时提出疑问,并向欧盟征求意见。”波兰最高法院发言人拉斯科夫斯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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