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海龙妻子宋小莉告诉澎湃新闻,赔偿数额几经法庭调解,她认为丈夫是正当防卫不应赔偿,但当时听说如果拿钱,对方会给谅解书。
2018年6月11日,该案二审开庭,被告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依然是主要焦点之一。
庭审笔录显示,辩护人贾霆认为黄海龙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一审认定黄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对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他认为被告人刺中的部位按照普通人(而非法律人和医生)的理解不是要害部位,“有谁能知道左肩下方、腋窝上方会有腋动脉、头静脉这些致命的血管在该处交叉或重合?”
法庭辩论部分,公诉人认为,黄夺下刀后,现场多人拉架,力量对比,被害人已不具备侵害能力。私力报复,不能不计后果,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辩护人则称,本案不存在私力报复,黄海龙不是在其他时间、其他地点对被害人伤害,且只扎一下就停止。
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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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审限等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