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对小区“红色物业”工作机制进行了规范,要求“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建立‘红色物业’工作机制,设立‘红色物业’议事厅”,明确要求议事厅按照有党旗、有标志、有场所、有制度、有成员公示、有议事记录、有议事结果公示“7个有”的标准建设。议事厅每月召开议事会,由社区网格书记召集,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等共同参加,商议小区重大事项和矛盾纠纷,以党组织为引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明确信用等级B级以下的物业企业,不能在平湖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2018年9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在省内开展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全省统一评定、发布。按照《办法》,企业信用分为AAA、AA、A、B和C,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自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可以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还将小区所需的物业服务归纳为5大模块,每个大模块的服务标准由低到高分为5个级别,实现物业服务精细化、差异化。
来源:嘉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