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 收受好处,便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甚至直接参与违法建设,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借危房改造之名同意违建,大肆放水;为涉恶违法建设者充当“保护伞”……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法建设整治中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据悉,2019年以来,该市已公开曝光此类典型问题15起。
违法建设野蛮生长,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城市肌体健康,降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其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坚决清除、绝不姑息。
以“房”谋利 违法建设滋生蔓延
广州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但是,不少城市建设管理问题也伴随发展而来,违法建设就是其中之一。
“违法建设收益大、成本低,违建当事人想方设法‘围猎’监管者,导致城市‘伤疤’处处可见,群众投诉不断。”广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村社留用地和村民宅基地私自搭建违法建筑、利用房前屋后等空地擅自加建扩建改建、房地产开发中未批先建或批后超建、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按期拆除……纵观违法建设的种种表现形式,不难发现,很多违建者之所以冒着被惩处的危险以身试法,企图蒙混过关,其背后是一笔笔可观收益的驱使,比如,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2019年1月,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粮食管理所原所长于志刚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11年至2014年,时任所长于志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法占用该粮食管理所军田粮站外侧广铁集团军田火车站的土地,先后违法建设3栋厂房用于出租,幷骗取广清轻轨建设征地补偿款。2014年至2018年,于志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让他人代持幷假冒该粮食管理所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承诺书,骗取其违法抢建的一栋厂房的轻轨建设征地补偿款59.74万元。
违法建设不仅是重点项目落地难的关键障碍之一,还产生环境污染。林林总总的违法建筑,有的成为制假贩假的黑窝点,有的更是暗藏黑恶势力。<nextpage>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杜棋长期霸占周边居民的房子、林地,将租赁而来的土地私自分割,卖给他人搞违法建设,幷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纠集社会不法人员经常对周边居民进行打骂恐吓,寻衅滋事,在当地影响极坏。2018年6月,刘杜棋因涉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他们长期横行乡里,这次政府为民除恶,做了一件大好事,真是大快人心!”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党员群众拍手称快。
查违控违工作涉及部门多、链条广,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腐败易发高发。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队原队员杨贵蓝利用负责巡查、管控“两违”建设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违法建设提供帮助或不予查处,先后多次收受违建人共计人民币57.4万元。2018年3月,杨贵蓝因受贿罪被判刑。
据了解,杨贵蓝虽然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党员干部,但作为分管片区的辅助执法队队员,手中权力不小,其收受贿赂后想方设法抓住执法过程中的漏洞“高抬贵手”,放纵违建。该案中,太和镇城管辅助队员黄集端、温伟君等其他执法人员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收受贿赂行为,且互相包庇,不仅自己收受违建人的贿赂,还多次为违建人疏通关系。
城市化进程为城乡结合部快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近年来,广州市出现了“外来资金”进入城乡结合部与村民或村社合作建“房”谋利等情况。这其中,村干部作为监管负责人之一,成为了违建者的利益共同体。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大坑经济社社长罗国勇,持有经济社干股,为了使该社收益最大化,其不履行协助街道查处和整治经济社违法建设的职责,对辖区内存在的一些违法建设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后应当报告没有报告,也未加劝阻,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罗国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统计,2018年以来,广州市因违法建设治理不力受到处理的村干部达139人。<nextpage>
监管缺位 城市“伤疤”久治不愈
“透过近年来查处的违法建设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不难发现,该领域腐败易发多发,主要原因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对违法建设监管不严、履职不力。” 广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分析道。
“有的城管在拆除违建的时候,做选择题,哪些拆、哪些不拆,都是他们说了算。”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位村民说。部分城管、国土、建设等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不严,未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联动监管乏力,甚至互相推诿扯皮,造成违法建设屡禁不绝。
从广州市查处的问题来看,有的执法人员对违建“不告不理”,管控不力,待收到群众投诉时违法建设已具规模,执法难度加大;有的执法流于形式,习惯于文来文往,以发责令停工或责令自行拆除等文书替代具有实际效力的执法行动,放任违建当事人继续建设;有的执法人员选择性、技术性处理、技巧性回避,与违建当事人达成“默契”后,仅对违法建设作小面积拆除或没收工具应付投诉;有的借口维稳,或以当事人阻碍执法为由慢作为,主观故意拖延处理。同时,一线执法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相关部门往往忽略了对其的监督管理。
2018年12月,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该区凤凰街辖内“两违”突出问题进行问责。区城管局、区农业园林局、区国土规划局、区住建水务局有关人员均被问责。其中,凤凰街道履行查违控违主体责任不到位;区城管局对该街辖区大量新增违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执法力度不足;区住建水务局对发现的6份不实危房鉴定未告知凤凰街,导致相关房屋通过街道危房改造审批,形成违建。
此外,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务监督仍然薄弱。一些镇(街)巡查不深入、监管不到位,有的“三资”公开不及时不透明,有的陷入村社内部的熟人监督困境,有的村民监督意识淡薄,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成了村干部的“一言堂”,有的纵容他人搞违建,甚至自己大肆搞违建。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陈志乾组织黑恶势力欺霸一方,2011年至2018年,陈志乾把持经济联社经济发展大权,集体资产处置一人做主,其在村里承揽工程任性<nextpage>搞违建,幷以物业出租、垃圾承包为诱饵招揽指使打手,对敢于阻挠的群众进行殴打、报复、故意伤害等,群众对其敢怒不敢言。2018年9月,陈志乾因涉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重拳出击 根除病症严防反弹
“违建治理,事关城市发展、社会公平、民生福祉。”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教授表示,违建治理是一场硬仗,仅有决心与勇气还不够,还需要在依法治理、精准施策等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彻底打破一些人的观望态度、侥幸心理,破解基层不担当、不作为、消极避责的心态,彻底铲除违法建设背后的腐败土壤。
“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尤其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打板子’甚至‘摘帽子’。”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连生介绍,治理违法建设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职能定位,聚焦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器作用。
2018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整治违法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基层正风反腐、“打伞”“破网”结合起来,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为治理违法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多方联动,形成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小组,分组开展专项监察。
扩宽线索来源,精准揪出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问题。运用大数据排查研判,协调督促信访、水务、环保、城管、农业等部门及时移送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及为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调动特约监察员、民情速递员、媒体监督员的力量,深入群众中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暗访。据统计,自2018年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区纪委收到的问题线索中,来自信访举报355条、职能部门移送207条、巡察发现120条。
坚持严字当头、挺纪在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充分体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2018年以来,在广州市受理涉及违建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801条问题线索中,问责处理861人次,运用通报、诫勉等第一种形态处理576人次,占比66.90%,运用第二种形态立案轻处分264人次,占比30.66%。在全市整治违法建设违纪违法问题凌厉攻势的强大震慑下,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纷纷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