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电信网码号用途,不得将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用户接收业务管理或者服务类短信息进行限制。基础电信企业为端口类短信提供网络接入的,应建立相应技术和管理手段,防范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被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
不得拨打平台类商业性电话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标注通过其服务发送短信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联系电话,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设置障碍。
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不得拨打平台类商业性电话,不得为违反本规定拨打商业性电话的组织和个人提供通信资源、平台设施等条件。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通过合同约定和技术手段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的商业性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