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1月3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专栏文章说,来台就读大学的马来西亚女大生,在平日上下学行经路线遭歹徒掳走杀害并弃尸,同时引发台湾及马来西亚两地民众的震撼。台湾向来以治安良好、妇女夜归也不必担心人身安全着称,然而这桩外籍女大生遭害事件,无疑让台湾安全的环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这也使得“外交部长”吴钊燮强调“台湾仍然会是亚洲最友善、安全的地方”,显得格外不协调。
这件悲剧原本可以预防的,若是事发地点的照明亮一点,就较不易成为治安的死角;若是在马来西亚女大生遇害前,同地点有女学生遭遇侵犯未遂后,相关人士能提高警觉。令人遗憾的是,以上“若是”没有发生,致使悲剧难以避免。当悲剧发生后,若是不能针对问题进行结构性的改革,再多的道歉与究责,恐怕最后都是船过水无痕!更遑论欲找藉口卸责!
强调“台湾仍然会是亚洲最友善、安全的地方”,或者解释案发路段“路灯只坏两盏,并非一路不亮”,只会让民众感到是不愿面对问题,不会有任何解除疑惑与降低忧虑的效果。否则就不会有台湾女大生在社群媒体中慨叹表示“那条已昏暗许久的路,命案发生后变得灯火通明,等于是‘用一条人命才能照亮的’”,此时辩称只坏了两盏,除了“真的非常的讽刺”,还能是什么!
即使案发后有台南市警局分局长,因为处理女大生报案不积极被拔官又如何?若高阶警务人员在职务更动后,就能发挥应有作用的话,这件悲剧根本不会发生,毕竟更高阶的市警局长今年7月才换人。由此可见,若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良方,换人只是为了舒解社会压力而已。更甭论职务调整只是基于人事安排需要,而不是为了让治安变好,又岂能防止悲剧?
君不见民进党政府主管治安的几位首长—“行政院长”、“内政部长”、“警政署长”,因人事争议经常攻占坊间媒体版面。“内政部长”以“警政署长”处理警方人事案涉及伪造文书,将“警政署长”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创史上首次发生“内政部”法办“警政署长”的例子。虽然检方后来以“内政部”函送程序不完备为由退件,不过却创下原本应相互合作却针锋相对的官署斗争之恶例,对治安肯定有不良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