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深圳应围绕《方案》授权的改革探索空间,在数据要素平台、数据确权定价、数据交易等方面先行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搭平台,建立数据流通平台体系。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政—政”数据共享、“政—企”数据开放、“企—企”数据互通的数据要素流通平台体系,重点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整合。借助区块链技术搭建全社会数据授权存证、数据溯源和数据完整性检测平台。加快深圳数据交易中心筹备建设,联动港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和融通机制,扩大数据市场交易的范围。
二是快立法,建立数据产权保护的制度框架。市场运行离不开法规政策的约束。深圳宜借助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势,率先建立起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数据产权框架,分层分类对原始数据、脱敏化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的权属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登记确权体系,加快数据立法进度。构建与数据市场相适配的政策工具,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体系构建,吸引全球数据公司落户。
三是促流通,减少数据要素流动的交易成本。发挥有为政府对有效市场的引导,推动深圳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建立数据确权定价、准入监管、跨境流通、风险防范等方面基本框架。探索建立成本定价和收益定价、一次定价与长期定价相结合的数据流通定价机制。降低数据企业的准入门槛,结合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厘清前置审批与业务准入之间的关系。对接前海自贸片区和服务贸易领域相关规则,推动数据跨境流通市场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吴伟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世栋(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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