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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领牌
http://www.CRNTT.com   2019-11-07 10:54:38


  中评社香港11月7日电/条件睇齐券商1及7号牌,并纳监管沙盒。

  香港文汇报报道,本港放宽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证监会昨日发表立场书,阐明关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在香港营运并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现时可向证监会申请牌照,证监会会按1号牌(证券交易)、7号牌(自动化交易平台)监管。同时,持牌平台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的监管沙盒。
 
  立场书强调,证监会只会向能够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营运者发牌。这些标准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但同时纳入额外规定,以处理与虚拟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举例来说,证监会将施加发牌条件,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确保客户充分认识虚拟资产,以及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此外,持牌平台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证券型代币符“证券”定义 

  证监会补充,虚拟资产以数码形式来表达价值,例子包括“加密货币”、“加密资产”及“数码代币”。而证券型代币为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证券”定义的虚拟资产。营运者如就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便会受到证监会的规管,并须就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领取牌照。
 
  欧达礼:让投资者妥善买卖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监管机构需对创新科技带来的效益持开放态度,但亦应作好准备,解决某些金融科技为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本港决定推行这个新的监管框架,是因为这显然切合公众利益,让投资者能够选择在受到妥善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
 
  立场书指,选择将证券型虚拟资产或代币纳入买卖范围的平台一经获发牌,投资者便能轻易区分受规管和不受规管的平台。不过,证监会亦提醒,很多虚拟资产都是高投机性及波动不稳,而且许多都不具任何实际价值,投资者应该全面了解和有能力管理有关风险下,才参与虚拟资产交易。
 
  申领牌照属平台自由选择 

  立场书续称,现时于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达数十个,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申领牌照。这是平台的自由选择,只要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
 
  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曾于5月发表谘询报告,为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具有法律监管权限的司法管辖区,列出多个主要考虑因素及建议一系列相应措施。证监会今次的新监管框架符合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建议,将有助投资者识别哪些交易平台同意接受规管或监督。
 
  然而,证监会希望阐明,在持牌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将不会受到适用于以传统方式销售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相同监管制度所规管。此外,如平台仅买卖不属于香港法例下证券定义的虚拟资产或代币,证监会便无权向该平台批给牌照和监管。
 
  期货买卖料不可能发牌 

  证监会昨亦告诫投资者注意与购买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有关的风险,原因是大部分都不受监管、高度杠杆化和容易出现极端价格波动。考虑到这些合约现时涉及的风险,为保障广大投资者,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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