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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12日电/无党籍花莲县长傅崐萁被控涉及炒作合机股票案,更二审判刑8月,“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傅崐萁需入狱,“最高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傅崐萁被指控2003年向已故的股市名人黄任中借款,与张世杰等人共同炒作合机公司股票,以大量人头户炒股,使合机股票自每股新台币15元飙涨自每股47元。
傅崐萁一审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处4年6个月徒刑,二审改判3年6个月并科罚金4000万元。更一审判处1年6个月,因减刑条例减为9个月。更二审改判为1年4个月,因适用速审法与减刑条例,减刑为8个月,不法所得6302万元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