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3日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于,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坚持乡村建设,通过保护型城乡政策实施,将乡村建成为现代化的“压舱石”。
乡村稳定,则整个社会稳。近期,部分地区全面推行拆村并居,强制改变乡村面貌,推动农民上楼,有可能带来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风险。
乡村稳定源于农民的生活稳定,数亿农民与土地结合,构成防止社会极化的最稳定力量。拆村并居之后,对于农业生产而言,在空间距离、生产工具存放、耕作便利和互助合作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农民上楼往往伴随着土地的大规模流转,拆村并居会造成农民被动“失地”。脱离农业生产后,农民的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对农村老年群体、贫弱群体和传统的“中坚农民”冲击巨大。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村人口基数庞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局面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涉及可能造成农民“失地”的改变、改革,必须慎之又慎。
地方政府推行拆村并居的一个动力是,通过宅基地腾退,产生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扩大城市开发建设规模。
拆村并居需要安置赔偿、基础设施重新配套,所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成本高昂。地方政府一般是将这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商住用房开发而非工业建设,为了消化房地产,地方政府出台措施推动农民进城买房,客观上促进财富加速流入城市,对乡村振兴则往往益处不大,甚至起反作用。
建设一个一千户规模的新型社区,粗略估计,各项支出超过亿元。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来平衡资金。全国农村建设用地超过2亿亩,在农村大而城市小的总体格局下,具体到一个县、一个市或一个省的农村宅基地腾退指标,会超出当地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几个数量级。
供大于求,拆村所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超过城市需求,最终,要么会增加房地产库存,要么会变成地方政府债务。拆村并居背后的靠房地产来拉动经济的短视思维,值得警惕。
在过去40多年中,我国农村大体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和2000年之后的两轮农民建房潮,砖混结构的独栋楼房和带院落平房是农村普遍形态。农民的多年储蓄和大量的社会财富,已经投入到农村建筑中,全国农民居住条件普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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