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请示》(鲁发改基础〔2020〕82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覆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支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原则同意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共6条线路,总里程约159.6公里,估算总投资1154.36亿元,规划期为2020~2025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升线路运营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论证优化涉及历史建筑等地段建设方案,加强保护措施和风貌协调。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小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济南站、济南西站、济南北站、遥墙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统筹衔接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深入研究站点枢纽综合开发,做好站点与周边客流密度较大的商城、社区、学校等的衔接,科学合理布设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覆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