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进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在明确每人每次仅允许携带1只犬或猫类宠物入境的基础上,对三类经现场检疫合格,并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的进境宠物免除隔离检疫。
三类免除隔离检疫的进境宠物包括:来自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指定国家或地区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来自其他非指定国家地区,能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的宠物;能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的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类宠物。其余不符合免于隔离检疫要求的宠物,需从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9个建有隔离检疫设施的指定城市口岸入境并接受30天隔离检疫。
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由1年调整成183天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自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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