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18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时评说,不久前,大陆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针对“立法院”将在下会期成立“修宪委员会”等情势,公开指称“我们正告这些‘台独’分子必须悬崖勒马,胆敢以身试法,必遭严惩”。很明显,中共反对“台独”分子修改“中华民国宪法”。但从反向的意义看,虽然中共不致于拥护“中华民国宪法”,但至少不愿见到民进党藉着发动“修宪”,进而变更了“中华民国”的“国号”。
对台湾来说,民进党政府及部分独派人士提出“修宪”和“正名”,很难不与是要在“宪法”中写下新的“立国”精神,产生联想。更何况,“正名”是明指“中华民国”在台湾乃“名不正”,所以在国际间既“言不顺”,而且也导致了“事不成”的情状。换言之,修改“中华民国宪法”的结果,即使仍不更改“国号”,但却存有“偷梁换柱”而注入“新立国”精神的高度倾向。
也因此,朱凤莲针对“修宪”和“正名”的主张指出,“岛内一小撮‘台独’分裂势力利令智昏,藉机生事,大肆鼓噪并加紧推动一系列谋‘独’活动”,这样的解读并不致于太脱离实情。然而,大陆委员会对于国台办朱凤莲的警告,则回应以“修宪”是对政府制度及人民权利的各项议题,要能与时俱进及契合台湾社会价值。而且,“宪法”修改程序十分严谨,“是我们内部事务”,需要社会高度的共识。
大陆委员会的回应内容,重点其实在于“宪法”修改程序十分严谨”,且其真正想要表达的,还可能是“修宪”的困难度极高,虽然发动了“修宪”的程序,但最后能通过的机率其实很低。只不过,国台办仍然提出了严正的警告,若走向“台独”的“修宪”和“正名”,即是“企图把两岸关系推向危险边缘,把台湾同胞推向灾难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