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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
中评社北京12月25日电/“降价”,成为2018年中国医药行业的关键词之一。时至年末,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主导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引发热议——经过议价,25个拟中选药品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
2018年,中国推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以降低包括抗癌药在内的药品价格,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好的药品。
带量采购“挤水分”
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此次在11个试点城市举行联合招标,是中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尝试药品带量采购。
所谓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从结果来看,此次谈判的降价幅度符合预期,有25种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其中,患者关注的两款抗癌药价格降了不少:阿斯利康生产的原研药吉非替尼片(易瑞沙)降价达76%;本土企业江苏豪森的“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甲磺酸伊马替尼片价格降低了24%,为更多癌症患者带来了福音。
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人此前表示,药价虚高严重是我国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权威部门调查资料,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仅占了较小的部分。因此,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
专家指出,根据此前公布的采购方案,此次带量采购以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用药总量的60%—70%招标药品。这意味着,中标企业将在试点城市占据六七成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此次带量采购招标的药品在试点城市的市场份额约占全国份额的30%,将会影响其他地区的药品价格进一步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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