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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
中评社香港7月3日电/在香港回归23周年纪念日(7月1日)前夕,中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该法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后实时生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区政府刊宪后在香港特区实施。自从5月中国“两会”释放推动涉港国安法立法的信号以来,海内外高度关注立法进展,如今顺利落子,尤令关心香港稳定的海外华侨华人感到有了“定海神针”。
法国《欧洲时报》7月1日载文《“国安法”落子,香港稳定有了“定海神针”》,文章说,在外界看来,北京经月余努力推出港区国安法,堪称高效。但从历史的维度看,这条国安立法之路,香港整整跑了23年的马拉松。1997年香港回归时,基本法第23条就规定,香港特区需要自行制定国家安全法,但由于境内外反华势力阻挠等原因,回归23年来23条立法流于空谈,致港人备尝暴力乱港之苦,2019年6月开始不断升级、演变的“修例风波”即是一例。如今北京主导下的港区国安法利剑出鞘,无疑是亡羊补牢的有效之举。
根据公布的全文,中央拥有维护特区国家安全事务的管辖权。港区国安法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触犯四类罪行者,罪责较轻的以3年监禁为起点,主犯或主谋则以10年起计,最高可囚终身,已参考国际标准。国安法料不设追溯期,但将来在执法时,会考虑相关人士过去的行为,作为检控的证据。其震慑乱港势力、维护香港秩序的用意与作用不言自明。
对于“港独”势力,这一立法起到清毒败火的功效,一些乱港分子和政客明显收敛。据媒体报道,继早前“祸港四人帮”之一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宣布退出政坛、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与“港独”划清界线后,“泛暴派”重量级人物陈云近日亦公开宣布退出。“乱港分子”黄之锋近日也在社交媒体上宣布退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
对于立场暧昧甚至同情乱港分子的人士,被外在裹挟、误入歧途的年轻人群体,以及对“一国两制”存在困惑或误读的香港社会,港区国安法起到活血化瘀的功效,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该维护、什么该摒弃,底线在哪、空间多大……“一国”是树的根基,“两制”是树的枝叶,只有根基深厚,才能枝繁叶茂;脱离了“一国”的定海神针作用,“两制”将会走火入魔,这是香港付出巨大代价得到的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