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8月7日电/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今天认定“救国团”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救国团”成立至今资产新台币56.1亿元,全面冻结。未来都必须向党产会申报财产。
党产会主委林峯正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因“救国团”庞大的营业项目涉及众多消费者及员工权益,党产会拟邀请“救国团”于明天尽速派员至党产会讨论协商后续事宜,会在影响最小的情况下,依法许可“救国团”的营运支出。
林峯正强调,“救国团”为国民党一手主导,“救国团”第一任主任为蒋经国。林峯正引用当年国民党书面的一段话指出,蒋中正过去曾听取蒋经国的报告,蒋中正致词表示,“救国团”是“国防部”所属单位之一。以此,印证“救国团”与国民党的关系匪浅。
林峯正指出,从“救国团”的人事、业务、财务看来,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救国团”遭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之后,资产56.1亿元,将全面遭冻结,禁止处分。
党产会调查,“救国团”从“民国”41年成立至今,资产累积已达56.1亿元,包括现金等流动资产9.7亿元、基金及投资21.7亿元、固定资产24.1亿元及其他资产0.6亿元。
“救国团”多角化营业活动及名下不动产遍及全台,依据2017年度财报资料,“救国团”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别为青年活动中心共15家,营业收入6.8亿元;国民运动中心共13家,营业收入8.8亿元;立案补习班共62家,营业收入10.9亿元。
未来,“救国团”应依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第8条第5项在4个月内向党产会申报财产;依党产条例第5条及第9条第1、2项规定,其名下之财产,原则禁止处分。若有符合本条例所称之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应于处分后3个月内制作清册报党产会备查,倘有其他资金动用或财产处分之需要,可依党产会许可要件办法申请动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