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体制机制,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二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岗’。”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代金涛说。
作为广东省“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试点单位和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实践创新项目示范单位,分类分级提升出租屋管理精细化是龙岗区社会治理的一大亮点。
“通过实行分类分级结果公示、问题隐患清单通报、诚信积分激励奖惩等机制,落实出租屋管理人主体责任,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龙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介绍,2008年,龙岗区在深圳首创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优化实行社区出租屋“五类”精准区别管理、城中村出租屋“四级”动态评级管理,根据“宽管级、关注级、严管级、禁止级”四种等级评定结果,采取差异化的巡查、监管、宣教措施。目前,龙岗区第一批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点共217个,已完成分类分级1.8万栋。
深入开展“龙岗第一课”复合型宣传教育培训,是龙岗社会治理的一大特色。“龙岗区坚持平安创建人人参与,注重线下培训与线上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群防’堡垒作用,综合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胡庚祥表示,龙岗区以社区治保会为枢纽,统筹带动社区平安志愿者联合会、楼栋长联合会、平安社区促进会,引导社区热心群众广泛参与治安巡逻、基层平安创建等活动,形成了群防群治的生动局面。目前,龙岗区培训已覆盖388万多人,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11%。
“我们将全力打造好‘民生幸福标杆城区’。”代金涛表示,龙岗区要把广大市民的烦心事放在心上,真心实意去一件一件解决好,努力提升大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
“指尖服务、刷脸办事”,如今在深圳是很常见的情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