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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未允许OTT来台落地 违法将严处
http://www.CRNTT.com   2019-03-21 18:48:05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3月21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表示,政府并没有开放中国大陆影音串流平台(OTT)包括腾讯、优酷、爱奇艺等在台落地,因此一律不得在台营业活动、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或透过代理商经营,也不得从事广告行为,若有违法行为将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进行裁罚、惩处,相关主管机关也会密切注意后续发展情形。

  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除了说明OTT不得来台营业、找人代理及广告等行为外,也指出政府先前不许可爱奇艺来台投资及落地,台湾相关业者应不得代为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主管机关也会依法会严格查处,查明有无违法在台落地情形。

  邱垂正表示,外传OTT等将循爱奇艺模式来台,此事“立法院”有讨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文化部”已在3月中旬和陆委会及“经济部”共同会商,政府高度关注,已从“国安”产业、文化层面积极研议,政府将严格把关,采取一切必要的处置。

  他指出,OTT、TV并非开放陆资来台的项目,政府并未开放中国大陆OTT来台投资及落地,陆方也没开放台湾的OTT落地;中国大陆腾讯视频如申请来台投资,“经济部”将依规定审处,至于腾讯视频若要比照爱奇艺的模式在台经营,须厘清适法性的问题,须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主管机关“经济部”许可在台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大陆法人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

  他说,有关广告的部分,依照两岸条例相关规定,经许可的大陆地区物品、劳务、服务等其他事项得在台湾广告,但广告活动若违反相关规定,包括具有政治性目的宣传,或违见政府相关大陆政策或法令,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关机关得依法对违法在台从事广告的行为人裁罚。

  邱垂正表示,若是腾讯公司欲透过代理商在台经营,政府也会密切注意后续发展情形,只要违法未经许可,都会积极查处并依法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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