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江西省脱贫攻坚第四督察组在对抚州市黎川县熊村镇坊坪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察时,发现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李求明对坊坪村贫困户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导致脱贫户黄某某被拆户处理,贫困户沈某被错退脱贫;对贫困户档案信息采集不齐全,导致脱贫户凌某在国扶系统与分户档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不一致等。
李求明在担任熊村镇坊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越俎代庖,代填代签脱贫确定书
2016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白安村组织填写脱贫攻坚脱贫户年末核查表和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调查表。白安村村委会主任王西军为“帮助”贫困农户王某达到脱贫标准,竟然在填写脱贫调查表时“造假”,将王某的个人信息随意填写为耕地面积2亩,生产经营性收入1800元,当年人均纯收入3560元,并代替王某签名填写了脱贫确定书,使其“脱贫”。
2017年初,在安徽省委托第三方对埇桥区精准脱贫工作监测评估中,王某户被评定为达不到脱贫标准。王西军的造假行为“露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违规操作,不符合条件贫困户“被脱贫”
2018年5月,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不实典型问题。2017年期间,儋州市排浦镇政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不掌握实际情况下,将享受低保待遇、没有务工收入或产业收入的昌王村等5户办理脱贫退出手续,违反了有关文件关于纳入低保、五保的贫困户脱贫退出相关规定。
和庆镇政府对脱贫验收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严,培训不到位,致使美灵村委会、木排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验收表各级签名缺项、漏项,给工作推进造成被动。市邮政局副经理吴翔飞等人作为贫困户第一帮扶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有的不深入了解情况,有的工作粗心大意,有的脱贫验收工作不认真,或不认真执行脱贫退出相关政策规定,机械套用政策,导致《帮扶手册》填写出现系列问题,甚至将明显不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脱贫退出,被省、市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