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3月19日电/星岛日报今天社论说,政府建议修订法例,以单次个案形式,向台湾、内地等未与本港签订引渡协议的地方移交逃犯,因条例涵盖四十六项罪行,不少涉及商业法规,商界担心会堕入灰色地带“误触地雷”,纷纷表达疑虑。为了保持香港营商环境,当局对此应予正视,宜参详变通,小心平衡各方利益,因应各方意见适当调整,在堵塞法律漏洞的同时,确保不会损害本港营商环境和金融贸易中心地位。
港府修例不让杀人等严重刑事罪犯逍遥法外,不让本港成为这类罪犯的“避难天堂”,做法合理。不过,在推出政策时,必须全盘考量,深思熟虑,避免顾此失彼,不会堵了漏洞却留下一个灰色地带,才可得到市民支持落实。
恐失当变犯罪 影响投资
社论说,现时本港不少企业和商人都在内地有业务,商界最担心的,是一些在港普遍视为商业行政失当的行为,遭内地视为刑事罪行,而提出移交当事人的要求,令其陷于险境。商界对修例的顾虑,会令不少人感到在内地和香港营商投资有风险,因而视为畏途。不止是港商,一些在内地香港有业务的外商,都同样表达了关注。
本港是一个国际金融经济城市,世界各国不少投资机构都在本港有生意,来港设办事处的公司愈来愈多,政府应为海内外商人营造良好和稳定的营商环境,这对维持本港作为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民生,都十分重要,否则本港的优势将难以维持。今年香港经济因外围不稳定因素而放缓,如果再受修订《逃犯条例》困扰,将雪上加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