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温某某与时任偃师市体育局局长串通勾结,为潘某某提供非法庇护和帮助,致使本应属于国家资产的约1.1万平方米、价值7000余万元的商业用房由潘某某个人对外出租,租金收入超过1000万元。此外,洛阳市纪委监委还从此案中发现与之相关的其它违纪违法线索,追回资金2000余万元。洛阳市纪委监委对该案的查处,共为国家挽回损失1.02亿元,也让偃师市全民健身中心重归公益属性,惠及人民群众。
洛阳市纪委监委的文章还介绍,温某某在担任偃师市上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以及偃师市副市长、正县级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该案于2020年9月29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查处一个案,挽回一个亿。本案的查处,打击了贪污腐败,维护了公平正义,回应了社会关切,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洛阳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主任康书昶说,温某某因自己的贪欲,面对商人的“围猎”,成为“猎物”,最终受到查处,实属咎由自取。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商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想“围猎”领导干部,无非是看中了他们手中的权力。党员干部只有强信念、扎根基,心存敬畏、守牢底线,利不苟取、事不乱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正确对待“公私”二字,才不会在“围猎”中深陷腐败的泥沼。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文章提到的温某某就是去年7月被查的偃师市二级调研员温雪景。公开资料显示,温雪景,女,汉族,1960年9月出生,河南偃师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5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温雪景曾任县级市偃师市副市长,偃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偃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偃师市干部(正县级待遇),偃师市二级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