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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言:“能者居之”就是要打破制度僵化
http://www.CRNTT.com   2021-10-13 12:22:54


 

  这三点可谓提纲挈领,击中了现行公务员体制的不足和弊端。强化国家意识、强化忠诚度和责任意识,是核心关键,但客观而言,仍无法扩大管治队伍中的真正“精英人才”,因为首长级公务员必定是由公务员升上来的,但这个“圈子”的人数其实并不够大。

  根据政府数字,截至2021年3月31日,非首长级人员编制和实际员额分别约为191000个职位及176000人,而首长级人员编制和实际员额则分别约为1500个职位及1400人。也就是说,政府局以下的各部门首长级公务员,都是从这1500个编制中甄选出来。一千多人中必定会有不少精英,但并不能真正涵盖整个社会的精英。如果能进一步扩大,在确保制度运作有效、不会出现偏差的情况,扩大来源、改变聘任机制,何乐而不为?

  据悉,现时公务员内部有一条不成文的惯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位置一定要由资深AO(政务官,Administrative Officer)来出任。前特首办新闻统筹专员冯炜光就指出,这种制度形成了两个问题:第一,“AO自己来管AO的升迁和委任”的局面,令非AO出身的特首、司、局长,无法染指,实际上是架空他们:第二,如出现局长和其麾下常秘不咬弦时,常秘根本可以不搭理局长,因为该局常秘不是由局长挑选的,而是由公务员事务局来安排的,非AO出身的局长可说是“无兵司令”。

  打破“AO治港”制度弊端

  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虽然近年情况已大有好转,但制度弊端仍不能轻易改变。要确保主要官员问责制和“行政主导”实现,除了要有一个团结和有能力的领导班子外,这个班子能否有效领导公务员队伍非常重要。为此,领导班子对高层公务员的升迁要有一定的发言权。能否忠实执行领导班子的政策和决定应该是考虑升职和调迁的重要标准之一,但不必是唯一标准。另一方面,正如刘兆佳教授所指出的,“任人唯才”和“任人唯贤”等行之有效的原则和传统必须保存,更要防止高层公务员的任命和升迁被过度“政治化”。制度的优良方面和完整性应该尽量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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