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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违基本法  “无"自决"选项
http://www.CRNTT.com   2018-12-02 12:49:16


  中评社北京12月2日电/香港《文汇报》报道,鼓吹“自决”的“议会阵线”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报名参选明年初的乡郊代表选举,不但拒签示明拥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等基本法条文的确认书,在被选举主任两度查询是否不支持“港独”时,更声言“和平主张‘港独’”是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权利,选举主任“无权”提出有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昨日强调,基本法已列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完全不符合基本法。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亦指,除了基本法给予的高度自治权,香港没有其他“自决”的选择。

  参加今年乡郊一般选举的元岗新村选举参选人朱凯廸在2016年一份与刘小丽及“众志”的共同声明中,称他们的共同政治纲领是“民主自决”,而“‘民主自决’的政治意义本就是要‘超越’所有对人民的限制,包括是基本法的限制,......香港的命运应由香港人决定,而非基本法,更非北京或香港政府”等。

  就此,选举主任查询朱凯廸是否仍然继续不支持“港独”,及是否提倡或支持 “港独”是“自决前途”的选项等。

  朱凯廸在回覆选举主任查询时,回避直接答覆自己是否不支持“港独”,及“港独”是否其“自决前途”的选项。选举主任再去信要求朱凯廸进一步解释。

  朱凯廸在回覆中转移视线称,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内并无列明乡郊代表需要拥护基本法又拥护中国香港特区,故选举主任“无权力”提出与“确保提名有效无关”的问题,更偷换概念称选举主任的问题是“带着错误的假设”,继续拒绝直接回应有关的质疑。<nextpage>

  乡郊选举是宪制一部分

  谭耀宗昨日在一公开活动后被问及有关问题时指出,乡郊代表可以进一步做区议会当然议员,乡郊选举已经是香港特区宪制的一部分,乡郊代表则是特区政府架构的组成部分,所以对参选人有一定要求都是合理的。

  他强调,乡郊代表选举与其他选举同样严谨,亦需按照法例。选举主任有权向朱凯廸查询,有权决定对方是否符合参选资格,相信选举主任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处理,呼吁外界不要将问题无限扩展及延伸。

  被问到朱凯廸已在2016年于立法会宣誓拥护基本法,谭耀宗直言,虽然朱凯廸曾经宣誓,但他亦曾发表很多言论,以及发表所谓捍卫“港独”作为“自决前途”的选项的共同声明,内容与基本法不符。<nextpage>

  “和平港独”不存在

  他并不认同朱凯廸所谓“和平主张‘港独’受到基本法保障”的言论,强调基本法第一条已列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完全不符合基本法。

  谭惠珠则表示,选举主任对参选人的查询是依照选举法律,并强调基本法已经列明香港属于中国,除了基本法给予的高度自治权,香港没有其他所谓“自决”的选择。

  (来源:星岛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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