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4日电/澳门新华澳报4日发表富权文章:民进党当局正在实质推动“新两国论”。以下为文章内容。
赖清德在去年的“双十演说”中,抛出比李登辉的“两国论”更露骨,比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更险恶,比蔡英文的“中华民国台湾论”更深入的“新两国论”,声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紧接着,在今年三月十三日炮制的“十七条措施”中,又指令“内政部”、陆委会等相关机关,就台湾民众,尤其是对“国家”有忠诚义务的军公教人员申请大陆涉及身分认定的各种证件,包括:护照、身分证、定居证、居住证等,持续进行“必要的清查及管理”。
这条措施,是在涉及身份认定领域上,实质推动“新两国论”的具体行动。近日,民进党当局终于挥舞“第一刀”,砍向了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村长邓万华,“内政部”函令乡公所解除其村长职务,理由是其未完成丧失“其他国家国籍”及取得相关证明文件。虽然乡公所在公文的“主旨”中虽指出这是依照“内政部”的函示“要求”,但在“说明”的第二点却强调,解职处分所依据的“内政部”函释“现阶段仍具强烈法律争议未定非难案”,因而“亦难于全予认同”,折射了地方政府认为“内政部”的行政解释是“违法”,但基于必须执行指令的原因,而还是向邓万华下发瞭解职决定。
邓万华原籍大陆四川省广元市,在大陆与丈夫认识,两人自由恋爱,嫁到台湾已经将近三十年,在丈夫家乡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定居,大约在十八年前取得台湾地区的身份证。当时为取得台湾身分证,特别回到大陆办理放弃户籍及国籍手续。但大陆公务机关非常为难,因为一旦开立了证明,就等于承认台湾地区是“独立国家”,所以大陆公务机关根本无法开出这样的证明。
邓万华的丈夫在六年前罹患渐冻症瘫痪需要照顾,还有三个小孩要养,自己一肩扛起家计,曾做过社工助理、会计、便当店、民宿打工,就算背着三十公斤肥料施肥、砍草都愿意做。由于在村里受到很多亲友帮忙,觉得应要回馈村民,于是在二零二二年的“九合一”选举中决定参选村长并当选。在登记参选的过程中,资格审查都没有问题;当选后选委会也有颁发当选证书,服务期间也不曾被异样眼光看待,根本就没有什么“国籍”的问题。
对此,邓万华质疑,为何在她参选时,选委会没有提出此问题。邓万华不满地表示,当局大可以一开始就讲清楚“陆配不能从政”,或是当局自己帮她们证明没有中国大陆国籍,而不是搞这种小动作。邓万华说,执政民进党不敢宣布“台独”,叫百姓自己去寻求“放弃大陆国籍证明”,这就是故意在给百姓找麻烦、鸡蛋里挑骨头,“这就是扰民”。
按照法例规定,邓万华有一个月的申诉时间,邓万华将向花莲县政府提诉愿争取权益。她强调,她拿台湾地区“护照”甚至愿意无条件永不恢复中国大陆国籍,但“内政部长”刘世芳和执政党还是硬拗,专搞政治和意识形态,让她心寒。她也已经与花莲县长徐榛蔚见面,徐榛蔚承诺会尽力协助,这次她被乡公所解职,徐榛蔚事前对此案完全不知情。而目前她还有三十天的诉愿期,会全力透过诉愿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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