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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派推公投 听证会论“修宪”与“制宪”
http://www.CRNTT.com   2020-07-14 17:08:50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会场有警察戒备。(中评社 黄筱筠摄)
辜宽敏太太王美琇代理出席。(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基金会执行长林宜正说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林佳和说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张锟盛说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选会”今天针对制宪基金会提出制定新“宪法”相关公投案,举行听证会,会场有警察戒备。(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7月14日电(记者 黄筱筠)“中选会”今天举行制宪基金会提出的两项公投案听证会,会中有4位学者出席,包括2名“中选会”推荐、2名制宪基金会推荐。“中选会”推荐、中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信安认为,推动新“宪法”不会走既有旧“宪法”的规定;另一位“中选会”推荐的学者、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吴明孝则说,如果是要制定新“宪法”,不用在这边开会,新“宪法”时刻来临,几百万群众去包围“总统”,整个国家就会产生改变。

  制宪基金会发起两项公投案,两主文为“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您是否同意要求‘总统’启动‘宪法’改造工程”。制宪基金会执行长林宜正、以及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妻子,也是代理人王美琇等人出席。

  两人在听证会前先在“中选会”前举行记者会,将近10多位警方也在场戒备。王美琇说,现在这部“宪法”提到“我国”领土包含中国、蒙古等,背离人民常识。现在这部“宪法”就像是违章建筑,现在提“修宪”是要在违章建筑里换掉家具,但是这本身就是违建,不管怎么更换家具都是违章建筑。

  “中选会”举行的听证会,主持人为“中选会”委员林琼珠、提案方王美琇、林宜正等,学者有“中选会”推荐的中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信安、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助理教授吴明孝;制宪基金会推荐学者有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台湾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张锟盛。

  “中选会”推荐的两名学者意见偏向有关制定新“宪法”的提案,不应在“中选会”举行的公投法管道提出。陈信安说,他在研究“宪法”过程中,确实体会到“中华民国宪法”现状没有足够的订定,对于新“宪法”他也认为应该要有,但是推动新“宪法”不会走既有旧“宪法”的规定,如果要在旧“宪法”里就要面临旧“宪法”规定,否则就会抵触旧“宪法”。

  他表示,公投法第30条指出重大政策要由“总统”或相关机关做必要处置,至于“总统”有没有推动新“宪法”的法定职权,领衔人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到底如何推动?可能要“总统”在公开场合宣示,或是召开国事会议等,这些都可能是推动的概念,领衔人如果有机会应该要说明,要“总统”推动新“宪法”是要用什么方式推动。

  陈信安也说,现在的相关“宪法”条文都没有提到,作为“总统”法定职权有新“宪法”的推动,因此,无法说明“总统”有这样的法定权限,就算领衔人说“总统”有推动“宪法”变革的前例,这只能说“总统”有推动“宪法”变革的前例,这是推动“宪法”修正,不是新“宪法”的制定。

  义守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系吴明孝说,作为公法学者这部“宪法”问题我们知之甚详,他预设本案不是行使制宪权,而是行使“修宪”权。他更说,如果是要制定新“宪法”,不用在这边开会,那新“宪法”时刻来临,几百万群众去包围“总统”,就整个国家就会产生改变。

  他表示,就他的理解还在“修宪”范围,就不合里的部份去修正,成案问题在于法律或是“宪法”界线,原则上这个案子是需要进到司法审查,进到行政诉讼或是大法官解释。

  吴明孝强调,大法官645号释字提及,公民投票成案跟意志展现是权力展现,但仍然无法颠覆取代代议制度,可能有政治强大影响力。

  他表示,最大问题在于明确性,“符合台湾现状新宪法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因要人民选择,必须“主文明确性原则”,主文是要能被大家能理解的,赞成或是反对最好不要有其他解释现状,独派、华派对于台湾现状是有不同想像,也要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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