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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出炉 补贴拿到手软
http://www.CRNTT.com   2018-09-27 10:28:57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政策更完善

  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经认定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兴业态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常住地进行就业登记,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政策给企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每年2000元/人的补贴,其中属于吸纳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生产经营主体每年4000元/人的补贴。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参与帮助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市区企业6个月以上稳定就业,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创业导师指导人群范围放宽

  将大学生创业导师扩大调整为创业导师,放宽导师的指导对象范围。

  对经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安排与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主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结对开展创业辅导的导师,可按每名重点人群创业者(每个重点人群创业团队)2000元的标准享受综合性补贴,指导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在市区领取营业证照且稳定经营12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的补贴。

  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的,可按每次1000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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