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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发言人管安露。(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3日电(记者 倪鸿祥)海基会副秘书长兼发言人管安露今天下午在记者会表示,依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台湾民众遭限制人身自由后,陆方会循既有管道通报刑事局,刑警局也会同步抄送副本给海基会。
有媒体报道,大陆影星范冰冰因“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遭罚款达人民币8亿8394.6万元,折合新台币近40亿元,范冰冰的台籍经纪人穆晓光(本名牟恩广)疑涉嫌销毁证据,目前遭拘留。
陆委会与海基会下午都表示,目前尚未接获陆方通报,也未接获穆晓光或牟恩广等相关求助电话,已请刑事局向陆方了解。
管安露下午在海基会记者会表示,若当事人及其家属向海基会求助,海基会会立即循既有管道向陆方洽询;不过依往例显示,有些当事人及其家属不希望让事情扩大,因此不会向海、陆两会求助。
管安露指出,陆方对于两岸共打协议,通常只会通报刑事拘留状况,若有涉及“国安”或税务案件,未必会依协议进行通报,除非当事人或其家属有向海基会、陆委会或刑事局求助,才会向陆方进行确认、要求通报。
管安露说明,两岸对于触犯“税务案件”的法律处理规定并不相同,在台湾多半是罚款付钱就可以了,但在大陆属于重罪,会涉及刑事责任,所以希望在大陆的台商、台干、台师、台生不要轻忽税务案件,以为像在台湾一样罚钱即可没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