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净收入低于10300欧元;
2、年净收入介于10300至3万欧元
3、年净收入介于3至4万欧元;
4、年净收入介于4至6万欧元;
5、年净收入在6万欧元以上。
《五日报》分析,如果这个收入等级的划分建议被采纳,那么政府很快就会制定每个收入等级所必须适用的社保金缴纳百分比。不过,这种根据实际收入缴纳社保金的办法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必然会加重大量自雇人士的经济负担。目前,很多华人店主都以“包税”的办法纳税。所谓“包税”,是多年前西班牙政府考虑到这类自雇人士(包括小店铺、个体户、手工业者、律师、建筑师等)在做账报税方面手续繁琐而推出的一种缴税办法——依据他们办公或营业场地的面积、雇佣的员工数量、每月用电量来计算,缴纳固定数额的增值税。
矛盾的是,“包税”的办法是无法统计实际收入的。若真以实际收入的百分比来缴纳社保金,那么只能采用“计税”的办法来纳税,即:每月根据实际发票量来统计。而目前西班牙税务部门已经将“包税”纳税的年发票额从25万欧元下调至15万欧元,并预备在2019年1月1日实施。对此,西班牙专业自雇人士联盟(Unión de Profesionales y Trabajadores Autónomos,简写:UPTA)总裁爱德华多·阿巴德尖锐地指出,以年发票额限制他们以“包税”制来纳税,等于变相地令他们以“发票实报”来纳税,同时他们还得支付更多的会计师费来报税,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五日报》分析,降低发票额上限,从而减少“包税”制缴税的自雇人士数量,最终目的就是令他们以“发票实报”的一般性办法缴税,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并且打击各种偷税漏税现象,最终让“包税”制消失。这看上去很美的理念和现实情形大相径庭,因为大量自雇人士心里并不认可这些举措。
从年初实施的“可雇佣亲属+享社保优惠”这有利于华人老板的“旧法”,再到半年后的根据实际收入缴纳社保金、降低年发票额来遏制“包税”制。西班牙政府这前后矛盾的举措,让人们不禁要问,反差如此之大的举措,到底“老板们”动了社会的“哪块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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