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倒是陈明通的一句话,暴露了蔡政府对韩国瑜“港澳深厦之行”之所以如此恐慌,是因为习近平主席年初提出“习五条”,推动“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而全国“两会”也重申这样的工作,情势跟过去有很大不同,因此也要比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订《港澳关系条例》,增补政务人员、“直辖市长”、涉密人员、县市长前往香港澳门,应该有像《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那样的审查机制。
原来如此,蔡政府是“天不怕,地不怕,最怕‘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这让人们豁然开朗,终于明白,为何蔡政府倒是没有怎么纠缠韩国瑜与国台办主任刘结一会面这个“更敏感”的事例,而是喋喋不休地围绕着韩国瑜分别在香港﹜澳门进入中联办大楼并与主任会面!实际上,陈明通就声称,“进中联办是很敏感的议题、政治行为”,陈菊过去担任高雄市长时赴陆没有进中联办,过去所有县市的首长去中国(大陆有中联办之设乎?),都没有人进中联办,包括马英九都没去。但由于陈菊、谢长廷有见过时任国台办主任的张志军,甚至蔡英文还曾见过当时中共最高领导人江泽民,蔡政府担心会“反打”自己,而“轻轻放过”韩国瑜与刘结一的会面,而是“大打”韩国瑜分别拜访王志民、傅自应!
因此,蔡政府找到了籍口,宣称要修订《港澳关系条例》,比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增订政务人员、“直辖市长”、涉密人员、县市长前往香港澳门,必须预先通过审查。对此,台湾媒体称为“韩国瑜条款”,但陈明通却矢口否认,却又将此项修法,与习近平主席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密切相关。怪不得,蔡英文会如此恐惧“一国两制”,在二零一九年的开端,就起劲地攻击“一国两制”,前日即使是在几千公里外的太平洋小岛上,还信誓旦旦地宣称,在她“总统”任内的一天,都绝不接受“一国两制”。
而恰恰就是蔡政府要修法,才反过来证实韩国瑜进入中联办,并没有“违法”,实际上《港澳关系条例》并没有限制以至禁止所有台湾人民与中联办的接触,只是对所有台湾人民前往港澳作出极为宽松的规范。
也正因为蔡政府要在《港澳关系条例》中,比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政务人员、“直辖市长”、涉密人员、县市长前往香港澳门,必须预先通过审查单“韩国瑜条款”,而上演了“打脸蔡英文”的闹剧。实际上,在在世纪九十年代初,全国人大先后通过《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后,“陆委会”有感于香港、澳门先后在“九七”、“九九”回归后,脱离了外国的管治,由大陆政府恢复行使主权,并在当地实行“一国两制”,亦即虽然成为大陆地区的一部分,但又并不完全等于大陆地区,而是“第三地”,因而不能直接适用《两岸关系条例》,必须另行立法规范台湾地区与港澳地区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