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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就业形态”厚植发展土壤
http://www.CRNTT.com   2020-05-27 09:03:09


  中评社北京5月27日电/23日上午,在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上,听完有关委员关于“新就业形态”的发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脱颖而出。要顺势而为。要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

  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是最大的民生。从“六稳”到“六保”,就业问题都居首位,可见做好就业工作至关重要。受疫情冲击,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剧增,各项指标下行严重,许多行业、企业遭受重创,就业形势严峻复杂。但是,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疫情期间,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APP、移动支付等新技术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新增就业机会,催热了“新就业形态”。

  顺势而为,“新就业形态”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自去年以来,我国已经正式发布了两批新职业。随着科技创新及其他各方面创新的大力推动,更多的新职业将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领域涌现出来。“新就业形态”不仅提供了大量的工作机会,还有助于减缓经济与就业的波动。要积极主动调整应对,充分释放创新活力,通过培训促进新工作技能的提升与迁移,鼓励劳动者参与“互联网+”就业,让“新就业形态”茁壮成长。

  补齐短板,“新就业形态”才能更好地生长。从固定岗位到灵活工作,从定时定点工作到随时随地工作,从单一工作到身兼数职,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到工作关系与合作关系,“新就业形态”改变了传统的就业方式、就业格局,也存在法律法规一时跟不上的问题,当前最突出的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等。对此,应当强化问题意识,及时跟进研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在进一步加强对非标准就业劳动者的保护、帮助劳动者顺利转换就业形态的同时,确保企业用工需求得到满足,让相关部门执法和消费者维权不“难心”。

  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疫情之下,“新就业形态”作为一匹“黑马”迅速“出圈”,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拓宽了就业渠道,保住了千万劳动者的“饭碗”,为兜住民生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贡献了力量。未来,我们应当持续调整和完善相应政策,补短板、促发展,多管齐下为“新就业形态”厚植发展土壤,让其释放出更大的发展活力与潜力。

  来源:新华网  作者: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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