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3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称,在工作中,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这一“官宣”,让很多购买了小产权房的置业者的幻想彻底破灭。
“小产权房”其实并非法律概念,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有时也叫“乡产权”。
如是研究院的一份数据显示,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全国所有城镇住房面积为298亿平方米,其中小产权房面积为73亿平方米,占比达到24%,仅次于占比38%的商品房面积。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普通商品住宅价格高企的今天,小产权房因成本和价格较低廉受到欢迎,但与现行法律相悖。然而,如果将小产权房项目都拆除,不但浪费资源,还会激化矛盾。如何妥善对待和处理小产权房问题,成为各级政府亟须解决的一个难题,考验政府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
小产权房野蛮生长法律纠纷屡见不鲜
因儿子要结婚,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孔女士经人介绍,购买了西安市昆明路铭景新城小区一套12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仅53万元。因为是小产权房,所以价格便宜,孔女士没多做考虑就买了。之后,孔女士去售楼部领钥匙,却获知房子被同时卖给了别人。
西安另一处小产权房也产生了纠纷。
西安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红光路社区贺家村加贝花园小产权房,因为小区没有五证,自来水公司无法接接通管线,因此一直使用黑井水。置业者对此颇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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