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6日电/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治理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加速信息化、智能化,人类悄然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与传统数据相比,大数据不仅体现为静态的、海量的、多类型的数据集,也体现在其具有动态的、高速的、实时在线的数据交换所产生的高价值。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将数据纳入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强调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作为生产要素的大数据在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同时,在社会治理方面也开始显现出重要价值,即通过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整合利用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利用,帮助企业和政府迅速掌握更为全面客观的信息,通过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方式,来提高企业和国家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这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开了一条技术赋能的路径。可以说,数据治理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数据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兼顾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找准国家、个人与产业共赢的数据治理立足点,充分发挥各个主体数据保护、数据分享与数据利用的能动性,探索出一条科学有效的数据治理路径。
健全数据利用的规则制度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是数据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一点已经在各类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比如,《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中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有明确规定;今年通过的《民法典》设“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专章,对私密信息和个人信息保护加以规范。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配套法律规范,为个人信息安全构筑起了一道严密的保护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合法、有序、高效利用个人信息的前提,是有效释放数据价值的重要基础。
互联网平台经济作为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都有重要作用。那么,如何通过数据技术创新完善互联网平台治理?一方面,政府面对互联网平台数据利用的新业态,可考虑设置一段时间的“观察期”,给予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适当的试错空间,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在数据治理中的自律、自净作用,营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这为互联网平台数据治理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政府不仅是数据治理的主体,本身也掌握大量数据资源。为更好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研究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为政府数据开放奠定了政策基础。此外,还要积极探索数据流动的市场化机制,制定并完善数据交易的政策法规和基础交易规则,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议以现有的大数据交易所为平台,通过数据交易等市场机制促进数据的高效流动和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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