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5日电/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在《文汇报》撰文表示:臭名昭着的所谓“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在反对派支持下,就特区政府押后选举申请司法覆核,其严重性质不仅是以一己政治私利凌驾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冲击防疫大局,更是摆法院上枱,损害司法独立,企图利用香港的法庭对抗中央,怎么能不激发社会各界强烈谴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不可挑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即使有人针对人大决定提司法覆核,本港法院也无权受理,更遑论推翻有关决定。中央政府已经表明将就立法会“真空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特区法院若批出覆核许可,不仅于情于理于法不合,而且将严重违背所需遵循的宪制秩序。特区法院理应拒绝受理郭卓坚的司法覆核。
特区政府因应严峻疫情,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郭卓坚在反对派支持下竟然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颁禁制令阻止立法会选举延期。向为反对派马前卒进行司法覆核的郭卓坚,多年来滥用司法覆核,已经因多次败诉而需支付156万元讼费,被律政司入禀申请破产。郭卓坚今次再提出司法覆核挑战社会公义和宪制秩序,激发社会各界强烈批评。
押后选举决定合理合情合法负责任
郭卓坚的覆核申请理据存重大事实错误。基本法第69条订明立法会除了第一届任期是2年外,每一届都是任期4年。特首林郑月娥以《紧急法》将第七届的立法会选举日推迟1年,并非将议员任期改为5年。郭卓坚声称,林郑特首将选举延后1年,是把立法会任期改为5年,违反基本法第69条关于立法会任期4年的规定。这种司法覆核申请逻辑错乱,连基本事实都搞错,简直是贻笑大方。
生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全球已经有60多个国家或地区因防疫而推迟选举,而香港第三波疫情高烧未退,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特区政府因应疫情风险,根据《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1年,首要考虑是保障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有利于全社会集中精力防疫抗疫,而且有利于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受到社会各界支持和欢迎,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是合理合情合法、负责任的决定。
目前,中央已应特区政府请求,为香港防疫抗疫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香港社会各界更需与特区政府一道,齐心抗疫,共渡难关。郭卓坚及其背后的反对派此时倒行逆施,提出覆核要求禁制押后选举,冲击防疫大局,是以一己政治私利凌驾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予以强烈谴责!
司法覆核挑战人大权威性质严重
众所周知,林郑特首已就押后选举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紧急报告,国务院明确回覆,不仅全力支持特区政府押后选举的决定,而且表明,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推迟情况下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将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中央政府并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依法做好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涉及的相关工作。
必须强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的问题作出决定,将会为特区政府押后选举提供不可撼动的宪制性法律基础。本港高等法院2017年对“一地两检”司法覆核的判词也清楚讲明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性质和地位,其中包括:(1)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等同“释法”,本港法院无权裁定有关决定不具法律效力;(2)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某个议题是否符合基本法及“一国两制”;(3)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颁布决定来行使其监督权;(4)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基本法的框架外,制定对本港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然而,在中央政府已经表明提请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押后选举一事作出决定的情况下,郭卓坚在反对派支持下仍然申请司法覆核,显然是刻意挑战中央权威,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性质极为严重。
法院若批出覆核许可不合情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不可挑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即使有人针对人大决定提司法覆核,本港法院也无权受理,更遑论推翻有关决定。
中央政府已经表明将就立法会“真空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此前特区法院若批予司法覆核许可,不符合其宪制地位。郭卓坚及其背后的反对派对特区政府押后选举提出司法覆核,不仅是将防疫问题政治化,摆法院上枱,损害司法独立,更是企图利用香港的法庭对抗中央。
特区法院若批出覆核许可,不仅于情于理于法不合,而且将严重违背所需遵循的宪制秩序。特区法院不应该受理郭卓坚对押后选举的司法覆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去年11月就《禁止蒙面规例》司法覆核案一审判决发表谈话指出,香港法院没有所谓“违宪审查权”,如果香港社会和法院不能知所行止,中央将不得不出手予以纠正。
(来源:文汇报,作者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