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3日电/长江经济带是中国人口多、产业规模大、城市体系非常完整的巨型流域经济带之一。其东有长三角城市群,西为中西部广阔腹地,市场需求潜力和发展回旋空间巨大。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此,需充分认识和理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性和整体性上下功夫,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是整体性、系统性工程
经济日报发表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通大学基地研究员成长春、臧乃康、季燕霞文章表示,长江经济带不仅涵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及河、湖、湿地等全流域,而且涉及水、路、港、产、城等多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完整生态系统。由于流域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可分割性,流域内的公共问题就突破了行政区划的界限,也超越了单个地方政府的治理功能范围。因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也必然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工程。流域内各地方在经济上具有互补性和依存性,存在着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区域联动效应,其公共问题的跨域性也使得流域内的单个地方政府无法独立解决问题。面对这一情况,需打破行政区、部门和行业界限,统筹考虑上游与下游、干流与支流、城市与乡村等关系,改变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治理方式,整合流域内的资源,树立“共生共赢”“协同合作”的理念,充分考虑流域内各相关利益者的整体需要,以责任和公共利益为导向,推动流域的整体发展。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协同联动才能彰显成效,需以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为目标,在成本共担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效益共享的发展模式。只有促进不同地区的经济效益、产业创新溢出流入其他地区,真正实现利益共享,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全流域、各系统“一盘棋”的整体性思维和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
文章分析,“共抓大保护”本身就蕴含着对流域整体性综合管理与保护的目的,旨在实现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多部门参与及协同保护。当前,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协同保护作为自觉行动不够。部分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性,遇到问题和矛盾时更多注重地方或部门的利益。从全流域来看,存在条块分割现象,缺乏高层次协调机制,特别是省际沟通与协同的成本较高,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不够,导致沿江省市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补偿等方面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时,推动“共抓大保护”的突破口尚不明晰,相关工作尚未从长江流域的完整性和生态的整体性出发进行系统布局。
二是开展协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一方面,全流域生态环境底数还不清晰。目前,对长江经济带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梳理掌握得不全面,相关指标体系及基础数据库尚待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还没有从长江流域的完整性和生态的整体性出发进行系统布局。另一方面,在跨界治理上还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安排。在工作机制上主要还处于会议制度和单项合作机制层面,难以在更高层次上进行统筹;省际沟通协商成本较高,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性不够;流域内各区域之间的合作虚多实少,缺乏硬约束。
三是区域性统筹联动的可持续性弱。从全流域看,长江经济带各城市群之间内部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城市及城市群之间的开放格局没有形成,相互关联的空间受到阻隔,相互间的协同较为困难,区域性统筹联动的可持续性还有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