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1日电/近期,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农村数字应用,从销售前端向采购、库存、配送等全过程延伸,加快乡村建设的数字化转型。这一行动计划表明,数字技术正改变着中国的乡村面貌。构建数字乡村发展体系,打造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途径、推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载体,将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机遇。
考察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路径,主要为两种模式:技术赋能型和行政主导型。前者强调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塑造智慧农业、电商经济、数字产业等新兴业态,构筑数字农业平台、环境遥感监控平台和城乡社会数字化治理平台等数字经济集合体,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后者则由政府主导,通过制定地方乡村数字化转型政策,设立专门的指导部门,作为组织支持。采用可视化监管和精细化服务,鼓励企业和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派驻干部驻村与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组成“技术骨干”下沉乡村社会,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速度。
两种路径有力促进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不过,以外源输入为主要动力的路径,仍存在亟需克服的问题。
其一,资源配置上的“悬浮”。尽管国家不断向乡村输入资源,但现实中,不少村民涌向城市务工,人口外流致使乡村结构空心化。不少村民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积极性,造成数字乡村建设进展有限,不易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其二,主体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出”。当前,数字技术存在较高门槛,限制了村民的有效参与。一方面,教育水平和科技能力不足,使得许多乡村群体被拒于数字技术高墙之外。另一方面,地方常常将完成短期绩效考核任务置于首位,忽略了数字乡村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制度化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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