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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敬畏法治更应外化于行
http://www.CRNTT.com   2019-05-27 00:13:06


  中评社北京5月27日电/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这一行为折射出个别上市公司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对法治缺乏敬畏之心。中国证券报发表该报记者徐昭、昝秀丽文章称,作为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敬畏法治不仅要“内化于心”,更应“外化于行”。

  作为实体经济的“基本盘”、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但现实中,缺乏守法意识,挑战执法底线的案例层出不穷,有的公司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市场信心,也最终伤害企业自身发展,得不偿失。必须承认,在新时期、新形势、新环境下,要想切实强化上市公司质量,针对这些痼疾,必须要下狠手、出重拳,采取新措施。

  一方面,上市公司亟待强化诚信契约精神。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而深大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实际上,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合规。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针对深大通案件,证监会严肃回应妨碍执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的要求。眼下,提高违规成本是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核心举措。可喜的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已提上日程,证券法修订稿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司法、刑法等修订也在推进中,这些将倒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一人难挑千斤担,众人能移万座山。眼下,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既包括上市公司自身问题,又有监管问题,也有市场问题。因此,强监管是一套组合拳,需要立法、司法、执法等部门形成合力。由此,也才能真正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让敬畏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让资本市场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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