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特长,五指山市领导让陈国诚分管城市建设与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及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工作,他开始手握实权。2007年1月,陈国诚正式出任五指山市副市长。由于他分管的工作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找他的人也多。
滥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据检方指控,1999年10月2日,兴安公司通过受让方式获得位于五指山市冲山镇罗力菜队的9942平方米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一直未开发建设。
根据规定,受让单位需在一年内开发使用土地,否则政府按原价收回重新安排。2003年4月,五指山市国土局收回兴安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8年下半年,华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某得知中石化海南分公司想在五指山市找一块土地用于建设气站的消息后,便找到时任五指山市分管国土局工作的副市长陈国诚。陈国诚告诉吕某某,该地虽由政府收回,但程序不完备,还在兴安公司名下。
2009年年初一天,吕某某找到兴安公司副总经理解某军,双方签订协议将这块土地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瑞公司。因解某军没有提供土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签名和身份证,五指山市国土局没有受理。
于是,吕某某与解某军通过伪造欠条、虚假诉讼等方式,于2010年1月17日将该地的使用权过户到华瑞公司名下。随后,吕某某请求陈国诚催促五指山市国土局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2010年1月,五指山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李某茂发现法院裁定的这块土地在2003年已由政府下文收回,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便将此情况告诉了陈国诚。陈国诚要求李某茂想办法。李某茂编造该宗土地不能列为闲置土地的理由,向五指山市政府请示撤销2003年政府收回土地的决定。陈国诚直接在请示上批示。
于是,在陈国诚的帮助下,吕某某获得罗力菜队的9942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3年7月1日,经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地块鉴定总价为1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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