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子女教育,扣除范围从学前教育一直到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从3岁到30岁的教育差不多都涵盖了,能够让大部分家庭充分享受到减税。
再如赡养父母,只要家里有60岁以上的老人,且无论户籍在何处,其子女均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相比单纯提高起征点,这次专项扣除改革充分照顾了不同纳税人实际负担状况,能够让减税红包精准落袋,让个税更加公平,并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民生目标。”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
尽管专项附加扣除力度不小,但仍有纳税人感到不满足:“北上广房价这么贵,房贷利息这项扣除只有每月1000元,是不是少了点?”
对此,专家解释说,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不能拿几个房价高的城市作比较,还是要综合全国各地房贷情况。据测算,这一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
“大病医疗的专项附加扣除,限定纳税人本人享受。那孩子生了大病,是不是也应该抵扣啊?”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家庭只要有人生了大病,整个家庭经济压力就会很大。纳税人希望大病医疗抵扣范围更宽些,也在情理之中。
“将大病扣除限定于纳税人本人享受,可能是出于征管便利的考虑。但我国普遍的实际状况是,一人生病全家负担,应该考虑家庭成员发生了大病医疗费用,也能享受到专项扣除带来的减税。”张连起说,当然,个税改革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照顾到社会公众的实际状况和自身利益。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改革需要循序渐进,既借鉴国际经验也立足国情。我们要先建立起基本制度框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征管配套条件的健全,再逐步完善。”程丽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