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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1月14日电/中国机构编制网13日公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银保监会有26个内设部门,另设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26个部门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法规部、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普惠金融部、公司治理监管部、银行机构检查局、非银行机构检查局、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创新业务监管部等。其中,新设立的公司治理监管部、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备受关注。
公司治理监管部的职责是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负责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定”方案同时明确了银保监会的15项主要职责,包括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等。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