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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发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http://www.CRNTT.com   2020-08-25 08:10:26


  中评社北京8月25日电/最近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科学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对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如何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

  我们提出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由市场主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当前,各类市场主体已经担负起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3个重要角色,分别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各类市场主体蕴藏着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和活力,只要进行有效激发,就能迸发出强大的发展动能。因此,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第二,这是保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必然要求。在开放条件下,国内外供应链、产业链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保护好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才能更好保证供应链和产业链稳定。

  第三,这是针对我国市场主体面临的特殊挑战作出的应对举措。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们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稳步恢复,而且总体趋势好于预期。但现实地看,疫情已经对诸多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我们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困难程度不可低估,在这种形势下,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当务之急是“保护”,保护好市场主体。下一步,则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闯过难关,而且能实现更大更好发展。

  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需在4个方面发力:一是做好政策扶持,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激发市场主体自身的发展潜力和活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市场主体的活力蕴藏在科技创新之中,需努力把企业打造成强大的创新主体;四是坚持开放共赢,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重要经验和启示,未来,我们仍需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市场主体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增强活力。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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