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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屋政策仍有完善空间
http://www.CRNTT.com   2024-11-20 11:26:59


提高居屋的转流率,需要增加供应,以及付款方法有不同的选择。(大公报)
  中评社香港11月20日电/据祥益地产总裁汪敦敬分析说,香港立法会早前曾辩论进一步完善房屋阶梯的议案,笔者针对议员的观点也想回应以下自己的看法。

  大公报报导,很多人认为私营与公营房屋是应该分开处理,这个想法十分理想,但现实中并不容易做到,因为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已买了居屋的细单位业主,他们总有一日需要卖出单位并改善居住环境。而换楼当然需要面积大一些,或者希望居住环境更舒适,如果现在将公私营两个市场分隔开,很难满足这一群体的换楼需求?因为特区政府起码要坚持2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为分隔房屋市场之后的换楼需求做好准备,即有足够的公营换楼放盘量,包括在地区及户型也能让住户有足够选择,那才可以实行到真正的公私营房屋分隔。

  就算真正实行到,一个买入细单位的居屋业主是否想换私楼呢?有没有人问过他们的意愿?笔者见到想换回居屋的案例是相对较少的,即是说不仅公私营房屋分隔短期内没有条件去做,而且亦未必是居屋小业主所需要的,很大机会弊大于利。

  还有不少人介怀居屋出现“癫价”成交,笔者认为,只要是符合申请资格及入住用途的人士购买,我们就不应该介意单位的升值幅度,为何要眼红小市民的资产升值呢?居屋出现癫价成交的始作俑者其实是特区政府,因为特区政府好心地将一些位置上佳的地皮兴建居屋,但收取居屋范围内较低的价钱,这些居屋在市场上自然等于提高了赚钱机会。

  特区政府给予一个好的位置而不出现升值的话,除非有关房屋的质素很差,要不然升值几乎是必然的。特区政府应该要检讨值不值得找一个好的位置去兴建居屋,这是居屋政策的问题,笔者暂时不去讨论。相反,一个有炒楼意图的人,只要合乎申请资格又搬进单位居住,他一样能享受到这个红利的,其实我们是不用千辛万苦想办法去令到这些赚钱的情况不出现。

  增加转流率是关键

  笔者见到很多人说居屋只容许以“居二市场”方式售予现有公屋居民、合资格申请居屋人士或白居二,同时又不允许自由市场买卖,那就可以彻底分隔市场,甚至有人说不会令居屋“卖一间少一间”。上述想法令人啼笑皆非,楼宇市场是需要转流率的,只要有转流率,在不同状态之下的楼宇都可以供应。更加重要的是,特区政府一定要令选择的单位更加多、买卖方式及付款的方法有不同的选择,才可以令到居屋转流率提高。

  减少单位转流、分隔市场、在不足够完善之下分开公私营房屋及减少成交的方法,只会令到楼市萎缩,受害的只是卖楼的业主或者不合乎申请资格的夹心人士。市场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转流得好是可以令到大量人增加机会,摧毁市场只是满足了一些眼红别人赚钱的人而已,对整个市场都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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